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塔什库尔干县曲曼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塔县大同乡二队玉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通过论证,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下载“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送达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喀什市世纪大道4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田先生
固定电话:0998-2958515
传 真:0998-2958473
附件下载:
1、 主要参数表-塔什库尔干县曲曼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塔县大同乡二队玉石矿.pdf
2、 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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